根据工作许可证注销规定,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许可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注销:
用人单位申请注销:当用人单位与外籍人才因法定事由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在事由发生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
外籍人才个人申请注销:如果雇主终止雇佣关系,外籍人才可以向决定机构提交申请书和雇主终止关系的证明文件以申请注销许可证。
自动注销:外国人的工作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后未延续而被自动注销。
法定注销:根据法律规定,外国人的工作许可证被撤销、撤回或吊销时,由决定机构进行注销。
工作许可证注销所需的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聘用单位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护照的复印件。
居留许可证的复印件。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解除聘用关系、合同终止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申请人是自行离职或用人单位无法联系到申请人,则用人单位应补充提交注销情况说明)。
请注意,在办理工作许可证注销时,应按规定提供正确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以确保注销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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